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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通财经APP讯,协合新能源(00182)发布公告,于2023年7月27日,承租人(开远聚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,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)及融资人(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)以订立下列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:承租人及融资人订立委托购买协议,承租人将代表融资人向卖方(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,公司全资附属公司)购买设备,购买价为人民币11.519亿元,以便融资人将设备租赁予承租人;及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,承租人将于租赁期向融资人租赁设备,作为代价,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。
设备指用于经营发电站的若干风电设备(包括风机设备、风塔、箱式变电站及其他配套设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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